请小三吃饭开宾馆的钱能要回来吗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4-23 22:57

  请小三吃饭、开宾馆的钱能否要回来,需分情况来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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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财产性质判断

  -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,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,知识产权的收益,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当一方请小三吃饭、开宾馆花钱时,这种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因为这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支出,并且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,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。从法律性质上来说,这种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。所以小三因这种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,也就是吃饭、开宾馆花费的钱财对应的价值,应当返还。

  - 属于个人财产:若支出的费用属于请小三一方的个人财产,如婚前个人财产等,通常较难要回。

  从消费金额判断

  - 小额日常消费:一些小额的、用于日常消费的支出,比如吃饭等,由于金额较小且难以具体区分,实践中可能较难主张返还。

  - 较大金额消费:若开宾馆等花费金额较大,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,配偶一方有权主张返还。

  实际操作办法

  如果符合要回钱财的条件,可按以下办法操作:

  - 收集相关证据:比如支付凭证、聊天记录、住宿餐饮消费记录等,用以证明支出的事实及金额。

  - 与小三协商:尝试与小三沟通,要求其返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。

  - 提起诉讼:如果和小三沟通返还不成,以配偶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,明确主张小三返还不当得利,要求其返还不合理的消费支出。在诉讼过程中,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,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。